法讯║郑博仁律师:陷入欺诈纠纷?加州欺诈案胜诉关键分析 权利主张与刑事辩护的关键要点

城市新闻7月22日帕萨迪纳市报导,在加州法律中,欺诈(Fraud)被定义为以不公平的个人利益或导致他人损害或损失为目的的故意欺骗行为。为此,加州制定了数十项法律,将多种欺诈行为列为刑事犯罪。欺诈犯罪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一旦被指控,可能面临严重的刑事及民事后果。无论您处于哪一方,一起欺诈案件都可能彻底改变您的生活、职业甚至移民身份。前检察官、现任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Paul P. Cheng, Esq.)指出:”在实务中,欺诈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其双轨制追责体系,受害人可同时通过民事诉讼索赔,而检方则可能提起刑事公诉。这种双重法律风险使得当事人无论处于原被告哪一方,都必须制定精准的诉讼策略。

郑博仁律师提醒,根据本所处理的案件经验,许多当事人往往在案件初期因不了解法律程序而犯下致命错误,例如:受害人在未完成証据收集前仓促报案,或被指控者在接受问询时作出不利陈述。”

欺诈通常被视为“白领犯罪”,因为它是一种基于欺骗的非暴力犯罪。然而,一旦定罪,许多欺诈罪可能面临巨额罚款和长期监禁。某些欺诈犯罪始终以重罪起诉,而另一些则属于“摇摆罪”(wobbler),即可能以轻罪或重罪指控。几乎没有任何欺诈罪仅限轻罪。此外,许多欺诈行为也构成联邦犯罪,在某些情况下,被告可能同时面临州和联邦指控。

简而言之,任何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导致他人损害的行为,均可能违反刑事欺诈法律。欺诈行为通常出于经济利益或逃避法律责任的动机,但不同欺诈罪可能适用不同的州法,部分还可能涉及盗窃或联邦罪行。

此外,欺诈罪通常被视为道德败坏罪(Crimes of Moral Turpitude),这意味着定罪可能导致无証移民被驱逐出境。政府还可能依法没收与欺诈活动相关的资金或财产。以下是加州常见的欺诈犯罪类型概述:

保险欺诈(Insurance Fraud)保险欺诈通常指试图获取不符合资格的保险赔付或福利的行为,常见类型包括:

  1. 汽车保险欺诈(《加州刑法典》第548-551条)

故意毁坏车辆以获取保险赔偿

虚报索赔金额

故意制造或策划事故以触发保险索赔

  1. 医疗保险欺诈

向私人保险公司或政府医疗计划(如Medi-Cal/Medicaid)虚报服务

“升级计费”(Billing for a more expensive procedure)

伪造医疗记录

虚报收入以获取Medi-Cal福利

  1. 工伤赔偿欺诈(《加州保险法》第1871.4条)

夸大工伤伤害以获取更高赔偿

虚报与工伤无关的治疗费用

虚构伤情以骗取残疾福利

  1. 失业/福利欺诈(《加州福利与机构法典》第10980条)

在失业申请中虚假陈述失业原因或求职努力

虚报收入或开支以获取更多福利

跨州重复申领失业金

政府工作人员故意向不合格申请人发放福利

房地产与抵押贷款欺诈(Real Estate and Mortgage Fraud)加州对房地产交易中的故意欺骗或虚假陈述行为实施严厉处罚,常见类型包括:

  1. 止赎欺诈(《民法》第2945.4条)

利用房主面临止赎的困境,谎称可帮助保留房产,实则非法获取产权或销售利润

  1. 伪造或盗用文件(《刑法》第115条)

使用伪造的契约、授权书或抵押文件非法转移产权或骗取资金

  1. 非法房产倒卖(Illegal Property Flipping)

通过虚假评估或贷款文件人为抬高房价

  1. 稻草买家骗局(Straw Buyer Schemes)

利用信用良好的“稻草买家”代信用不良者申请贷款,随后卷款潜逃,使稻草买家承担债务

身份盗窃与伪造(Identity Theft and Forgery)

此类欺诈涉及盗用他人身份或伪造文件以谋取经济利益,常见类型包括:

  1. 支票欺诈(《刑法》第476条)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支票或银行账户信息

  1. 信用卡欺诈(《刑法》第484e-484j条)

盗用他人信用卡

制作或销售伪造信用卡

  1. 伪造身份証件(《刑法》第470b条)

制作或使用假驾照或其他官方身份証件

  1. 虚假冒充(《刑法》第529条)

盗用他人身份以获取不当利益或造成损害

其他欺诈类型

加州法律还规定了其他多种欺诈犯罪,例如:

赌博欺诈(《刑法》第332条):通过骗术诱使他人下注必输赌局

电话营销欺诈(《商业与职业法典》第17511.9条):通过电话推销欺诈性商业计划

网络欺诈:任何在线实施的欺诈计划

老年人欺诈(《刑法》第368条):针对65岁以上或依赖成人的欺诈行为,可能构成虐待老人罪

法律后果郑博仁律师警示:”欺诈定罪可能触发‘资产没收’(Asset Forfeiture),政府有权收缴与犯罪相关的财产。律师可通过証明资金合法来源,为客户保全房产和账户。当事人务必在调查初期就寻求法律协助,避免关键証据灭失。” 欺诈定罪可能面临:

刑事处罚:监禁、高额罚款

民事赔偿:受害者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移民影响:非公民可能被驱逐

执照影响:专业执照可能被吊销

欺诈罪的法律构成要件

根据加州法律,检察官要証明欺诈罪成立,通常需满足以下要素:

虚假陈述(False Representation):被告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知情(Scienter):被告明知陈述虚假或罔顾事实真伪

意图欺骗(Intent to Deceive):被告希望对方依赖该虚假陈述

合理依赖(Justifiable Reliance):受害者基于虚假陈述采取行动

损害结果(Damages):受害者因此遭受财务或其他损失

郑博仁律师提醒:”许多欺诈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在于被告是否具有‘欺骗意图’。检方常依赖 circumstantial evidence(间接証据)来推定意图,而这正是辩护律师可以挑战的突破口。例如,在保险索赔案件中,如果客户是因误解政策条款而非故意虚报,可通过专家証词和文件分析来反驳‘故意欺诈’的指控。”

案件处理关键阶段

  1. 调查阶段(Investigation Phase)

执法机构可能通过传票(subpoena)调取财务记录

律师可主动联系检方提供有利証据,避免正式起诉

  1. 审前动议(Pretrial Motions)

申请驳回案件(Motion to Dismiss)

挑战証据合法性(Suppression Hearing)

  1. 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

通过协商争取缓刑(probation)或社区服务替代监禁

  1. 庭审辩护(Trial Defense)

传唤专家証人(如 forensic accountant)反驳检方损失计算

构建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

如果您面临欺诈指控,建议尽早联系刑事辩护律师。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加州欺诈案件经验,可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支持。请立即联系本所进行保密咨询,中文专线626.570.8888,或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更多内容,欢迎订阅郑博仁律师微信公众号PaulChengLawGroup,或帕萨迪纳律师 |郑兆明律师事务所频道 必应视频

联系方式:

电话:(888) 381-4244

电邮:[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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