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郑博仁律师:加州「分班工时」分班工时=额外1小时薪资

城市新闻5月23日帕萨迪纳市报道,随着服务业、餐饮业及零售业逐步复甦,加州许多劳工正面临「分班工时」(Split Shift)的排班模式。然而,多数员工并不清楚自己可能依法享有额外一小时的「分班津贴」。洛杉矶、圣盖博谷地区的雇主与劳工近期对此议题关注度升温,劳资争议案件亦有所增加。

什么是分班工时?

根据加州法律,分班工时是指员工在单一工作日内,因雇主安排的两个以上工作时段之间,夹有一段不支付薪资的休息时间,且该时段并非真正的用餐或休息时间。简单来说,若您上午工作数小时,下午休息,晚上再返回工作,即构成「分班工时」。

例如:餐厅服务生被排定上午 11 点至下午 2 点工作,接着下午 5 点至晚间 9 点再度上班,中间长达 3 小时未支薪,这就是典型的分班工时。尽管加州法院尚未明确定义「间隔超过 1 小时」为分班工时的判断标准,但加州劳工标准执法局(DLSE)多采此原则,多数雇主亦依此遵循。

分班工时津贴:一小时最低工资

前检察官、法院调解员,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Paul Cheng) 指出:「许多劳工误以为,只要总工时不变,雇主如何排班都没差。但加州法律明确要求,雇主若安排分班工时,必须额外支付相当一小时最低工资的『分班津贴』。这是许多企业常忽略、劳工也未能主张的重要权益。」

以最低工资每小时:$16.90为例,若员工当日工作8小时(如上午4小时、晚上4小时),除正常薪资$135.20 外,雇主尚须加发 $16.90 的津贴。若工作地点位于洛杉矶等最低工资较高城市,津贴金额亦相应提高。

高于最低工资者,津贴可能被抵销

值得注意的是,若员工时薪高于法定最低工资,雇主可将超额部分用于抵销分班津贴。例如:员工时薪$20,高于最低工资$3.10,则雇主无需额外给付津贴,因正常薪资已超过法律要求的最低薪资加津贴总额($152.10)。郑博仁律师提醒:「这并不表示高薪劳工完全没有保障。雇主仍须在薪资单上明确列示分班津贴项目,否则仍可能违反加州薪资单规定。劳工应仔细检查薪资单,确认雇主是否诚实申报。」

谁有资格领取分班津贴?

符合以下条件之非豁免劳工(Non-exempt),有权请求分班津贴:

雇主主动安排分班工时(非员工自愿承接);

时薪接近最低工资;

未居住在雇主所提供的工作场所。

若员工自行要求延长用餐时间、自愿接下班次,或时薪已高于抵销门槛,则可能无法领取津贴。

雇主未给付津贴,劳工如何救济?

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同时拥有原告与被告两套完整诉讼团队,正因如此,我们最了解劳资双方的攻防关键。若雇主恶意不给付分班津贴,劳工不仅可追讨未付薪资及利息,还可能请求与未付薪资等额的『清算损害赔偿』,总额可达应得金额的两倍。」

劳工可提起薪资诉讼,请求:

未付薪资及利息;

诉讼费用;

律师费;

恶意违规时的清算损害赔偿(加倍赔偿)。

加州薪资罚款请求权时效为 3 年,自最后一次未给付津贴之日起算。逾期未诉,将可能遭法院驳回。

集体诉讼潜在风险

由于分班工时多为企业常态排班模式,若雇主未依法给付津贴,往往影响整个部门或店面员工,极易发展为集体诉讼(Class Action)。郑律师提醒雇主应主动检视排班与薪资单纪录,避免巨额赔偿。

立即行动,保障权益

郑博仁律师诉讼辩护法律团队|南加州顶尖劳工法实战律所

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劳工法部门(Law Offices of Paul Cheng) 是南加州获奖极少数同时代理雇主与员工,且拥有丰富全流程审判经验的律所。我们不以快速和解为导向,而是凭借前检察官的缜密思维与出庭律师的辩护实力,致力于为客户争取最高额度的赔偿裁决,或在诉讼中建立最坚固的防御工事。

郑博仁律师领导的事务所团队,拥有极为丰富的联邦或州层级劳工诉讼经验,擅长为企业辩护或代表个人处理各类劳工法纠纷。我们深知,真正的法律策略不在于事后补救,而在于事前预防。请立即联系郑博仁律师事务所,让我们以丰富的实战经验,守护您的权益。

本文仅供一般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每位客户之情况不同,建议寻求正式法律咨询。

更多内容,欢迎订阅郑博仁律师微信公众号PaulChengLawGroup,或《律师怎么说》YouTube频道 ==律师怎么说 – YouTube

Law Offices ofPaul P. Cheng & Associates

790 E. Colorado Blvd, Suite 700, Pasadena, CA 91101,P1: (626) 356-8880,P2: (626) 570-8888,F: (888) 213-8196帕萨迪纳律师 |Paul P. Cheng 及合伙人律师事务所

电邮:[email protected],网站:www.PPRCLaw.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城市新闻网icitynews » 法讯║郑博仁律师:加州「分班工时」分班工时=额外1小时薪资

赞 (22)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