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最高法院于3月15日(周五)裁定,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官员可以在社交媒体上屏蔽人们,驳回了对密歇根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当地政府官员在Facebook上屏蔽批评者的质疑。最高法院的一致意见由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撰写,为公职人员在网络上何时被视为国家行为者,以及何时可以对自己的社交媒体行为享有更多控制权设定了更明确的标准。另一份涉及该争议的意见未签署,也没有明显的异议。
在公职人员经常通过社交媒体与选民沟通的时代,这些案件提出了重要的第一修正案问题,即这些页面是私人的,还是政府的延伸。其中一些页面上的信息似乎是官方的,同时也有一些显示家庭宠物的个人帖子。巴雷特写道:“当政府官员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与工作相关的主题时,很难分辨这种言论是官方的还是私人的。”当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在当时被称为推特的社交媒体网站上屏蔽了几名粉丝时,最高法院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纽约的一家联邦上诉法院支持了特朗普,但到了上诉达到最高法院时,他已经离任,法官们将争议作为无效予以驳回。
最高法院裁定,政府官员的此类言论可以被视为国家言论,因此受到第一修正案的审查,前提是相关人员有权代表国家发言,并且该官员声称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行使该权力。法院于3月15日(周五)制定的标准适用于所有政府官员。其中一个案例,奥康纳-拉特克利夫诉加尼尔案(O’Connor-Ratcliff v. Garnier),涉及加州当选的学校董事会成员,他们阻止了学区学生的家长。另一起案件是林德克诉弗里德案(Lindke v. Freed),涉及密歇根州一名城市经理屏蔽了一名批评该市处理新冠疫情的倡导者。法官们没有完全解决该标准如何适用于这些案件事实的问题,而是让下级法院来解决。
CNN的最高法院分析师、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教授史蒂夫·弗拉德克(Steve Vladeck)表示:“与公职人员在社交媒体上始终是国家行为者或从未是的规则相反,法院正在澄清具体情况,即即使通过个人账户,公职人员在如何与选民互动方面仍受到第一修正案的限制。下级法院现在必须应用这项新的测试——所以我们将看看它是如何在实地运作的。但理论上的分歧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法院会达成一致。”虽然这两个案件提出了共同的法律问题,但每个案件的事实略有不同。
米歇尔·奥康纳-拉特克利夫(Michelle O’Connor-Ratcliff)和T.J. 赞恩(T.J. Zane)都当选为圣地亚哥附近波威联合学区董事会成员,并使用他们的个人Facebook和Twitter账户与公众交流。据称,学区学生的家长克里斯托弗·加尼尔(Christopher Garnier)和金伯利·加尼尔(Kimberly Garnier)提出了对种族关系的担忧,而且他们的评论和回复“滥发”。于是奥康纳-拉特克利夫和赞恩将他们屏蔽了。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站在这对父母一边,裁定社交媒体页面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公共论坛,这意味着政府不能基于选民的观点限制他们的言论。
詹姆斯·弗里德(James Freed)于2014年被聘为密歇根州波特休伦市的城市经理。他主要使用他的Facebook页面发布家庭照片,但偶尔会转发有关市政业务的新闻稿,或征求关于政府服务的反馈。凯文·林德克(Kevin Lindke)是弗里德的坚决批评者,他在2020年在该页面上发布了有关该市处理新冠疫情的批评信息。弗里德删除了这些消息,并阻止了林德克继续发布消息。总部位于辛辛那提的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支持弗里德在这场争议中的立场,认为他没有操作该页面以履行其办公室职责,也没有使用政府权力来维护该页面。巴雷特写道:“如果弗里德在屏蔽林德克并删除他的评论时是以私人身份行事的,那么他并没有违反林德克的第一修正案权利,而是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因此,林德克不能以弗里德作为国家雇员的身份为自己辩护,私人行为与国家行动的区别取决于实质,而不是标签:私人团体可以行使国家的权力,而国家官员也有私生活和自己的宪法权利。”
(图片源于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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