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配合《外商投资法》实施、适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通过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为使《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适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须有序修改相关法律及配套法规和政策。会议通过《行政许可法》《商标法》《建筑法》《电子签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建议其中包括:在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原则中增加“非歧视”原则;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惩罚力度,大幅提高侵权赔偿数额;对符合条件的施工许可证申请,压缩审批时间;允许在办理土地、房屋等转移登记时使用电子文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城市新闻网icitynews » 配合《外商投资法》实施适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 通过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













